::: 首頁 › 訊息專區 › 販售舊款包裝菸品,最高處罰5萬元(113年3月22日起) 2024-03-13 自112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修正實施後,將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擴大到50%,並於113年3月22日施行,違規販售舊款包裝菸品將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。 衛生局再次提醒菸品販賣業者,務必自行檢視所販售之菸品是否均已更新,以免受罰。 聯絡人及電話:衛生稽查科 李小姐 04-7115141轉5663 聯絡資訊 服務科室 衛生稽查科 服務人員 周采羚 服務電話 04-7115141 轉 5667 服務傳真 04-7126283 健康主題 菸害及檳榔防制專區 回列表
自112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修正實施後,將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擴大到50%,並於113年3月22日施行,違規販售舊款包裝菸品將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。 衛生局再次提醒菸品販賣業者,務必自行檢視所販售之菸品是否均已更新,以免受罰。 聯絡人及電話:衛生稽查科 李小姐 04-7115141轉5663 聯絡資訊 服務科室 衛生稽查科 服務人員 周采羚 服務電話 04-7115141 轉 5667 服務傳真 04-7126283 健康主題 菸害及檳榔防制專區